通知公告
中国医药医疗技术发展协会--关于成立药物研发专业委员会的通知
各会员及会员单位:
经中国医药医疗技术发展协会理事会会议讨论,通过了成立“中国医药医疗技术发展协会药物研发专业委员会”的提议。“药物研发专业委员会”的成立,旨在深入贯彻协会的发展方针,满足协会及各会员单位的发展需要,鼓励创新药物的研发,更充分发挥本协会的专业优势。现将选聘专委会成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聘条件
1.基本条件
(1)个人道德素质较高,具有较强的法律、法规意识。
(2)热爱医药医疗事业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。
(3)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、技术研发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和改革创新意识,能较好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。
(4)较强的工作能力,热心技术研发工作,乐于分享研发经验。
2.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任职条件
(1)专业素养坚实,医药专业基本功精熟,具有系统的研发理论和相关知识。
(2)任现职以来主持过多项课题研究,并撰写过相关专业论文。
(3)拥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,通过评审团审核。
3.委员任职条件
(1)从事医药行业相关领域的工作与研究,拥有丰富的工作和研发经验。
(2)自身专业技术水平过硬,曾取得过系统的、创造性的成就。
(3)拥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,通过评审团审核。
二、选聘岗位及人数
主任委员 |
副主任委员 |
委员 |
1人 |
2人 |
11人 |
三、选聘程序
1.申报:本人申报与会员单位推荐相结合,申报人填写《药物研发专业委员会选聘申报表》(附件1),推荐单位填写《药物研发专业委员会选聘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2),盖章后统一报送协会秘书处,汇总表同时发送电子版到pam_tech@sina.com,申报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。)。
2.评审:由我协会理事会组织人员根据推荐人员名单,按本方案中的选聘条件对推荐人进行初步考察,推选出拟聘人员名单。
3.公示:对评审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4.聘用: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,由我会正式颁发聘任证书,从聘任之日起履行职责。
四、主要职责
1.参与并完成国家重要研究任务。
2.参与研究重要国际合作项目。
3.负责关键技术的研发项目。
4.参与技术交流,参与相关技术项目的标准的制定。
5.现有研究工作的改进与完善。
6.与研究团队人员一起进行创新产品的研发。
五、待遇
1.正式颁发聘任证书,聘期内可对外以我协会聘任的相关岗位开展工作和宣传。
2.纳入我协会专家人才库,我协会组织的各项调研、培训、交流等活动,作为优先人员安排。
3.聘任期间在我协会的工作业绩和成果,可用于个人相应的业务能力、水平和成绩佐证。
4.聘期内可申请免费参加我协会举办的各种教育培训学习、专项研讨、主题交流等各类活动。
5.我协会设有学术委员会的专项活动经费,聘任期内根据参与的项目和活动实际情况,申请相应的经费支持。
6.我协会学术委员会设立专项考评基金,每年组织工作实绩考评,按照参与项目的贡献价值,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。
7.参与重大课题研究和项目建设的,按照对应的管理制度兑现奖励。
中国医药医疗技术发展协会
2017年09月19日